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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晚上,我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喝酒,然后又去打牌,由于他没钱,我不愿意他参加。但他骂了我,我打了他一拳,他就开始搬电视机砸我,在走道里拿灭火器砸我,我躲开了。但是在宾馆出去后,他又骂了我将近一个小时。又在腰里藏里了砖块也可能是石块。由于我害怕他对我造成伤害,我把他打倒了。这样我构成正当防卫吗?

民事相关
2010-05-09 18:5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你所述情况来看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事先防卫。是要承担责任的。
  • 你好:有正当防卫的因素
  • 对方有过错,但不是严格的正当防卫。
  • 建议找律师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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