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结婚的时候用的他哥哥的身份证做的登记。后来我们自己户口迁出来,为了配合结婚证,户口簿上登记的也是他哥哥的名字,在补办身份证的时候,因为前两个因素,所以他现在持有的身份证上也是他哥哥的名字,但是他现实里用的不是,是他自己的本名,但是身份证上的生辰是谁的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他一直不给我看,我想请问,我们的婚姻有法律效应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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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同意见,仅供参考:从法律的角度的讲,楼主与其老公的哥哥才是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因为,从94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
但是,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哥哥并未亲自前往,所以在登记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或者,先与“哥哥”办离婚,再与老公办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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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效,去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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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以前实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情况作了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但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对此种情况没有规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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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有效,去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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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