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日,男方带到女方家彩礼20000,交钥匙2600,女方父母衣服寺2000元,女方陪嫁家电价值20000,现金30000元,婚 后,现金由女方保存,现在离婚,请问这2万元家电和3万元现金是不是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现在女方不承认存款,说彩礼20000已经购买了家电,女方只陪了一万,这是她的共同财产。整个婚姻只保持了多半年时间,整个婚姻,男方给女方现金就摆接近50000万,如果认定陪嫁是女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男方什么都没有?请请律师帮忙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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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你先查明你们领取结婚证的时间点,再查你上述的各种财产购买时间和交付钱财时间,领证前属婚前财产、婚后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建议你凭请当地律师解答、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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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办理结婚手续后发生的这些事情,那么彩礼一般不能要求返还,陪嫁物品除女方个人用品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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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基本依据是登记日期,如果在登记前的一般为个人财产登记后的为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登记只是按照习俗举办婚礼彩礼可以主张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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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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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