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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月29日上午在海城市大甲村干活(做彩钢房盖),我们两伙工人在一起干活,(俩个老板合伙)我在房上工作,我让下边的人帮把工具拿上来.他没给我拿,还骂我,我没有之声,他在下边又骂了我一句,我就和他顶了一句嘴,这时从我身后上来一个人,什么也不说,伸手就打我,给我打坏了,(当天我要报警,我们老板不让,说是私了,给我看病,现在不管了)CT报告;右侧眶壁及上额窦壁骨折。副鼻窦积液.算是轻伤害,还是重伤害.

民事相关
2010-05-07 06:11: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右侧眶壁骨折属于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如果不能协商赔偿问题,你可以向警方报案。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法司发[1990]6号)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