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公司现在的一个经营项目交给一员工全面负责管理(该员工每月有固定工资),想由他管理该业务部门的所有事情,我本意是想他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要管理好该部门,在年终时将该业务部营业额扣除一定费用后的盈利部分按5%给予分红,可该员工的想法是想拿10万元入股,年终再按比例分红,而我暂时不想接受实际入股,请问我该如何接受这10万元的现金,但又以不出让公司的实际股份为前提,年终分红25%给他,如果可以的话,协议要如何起草?
另外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以下是我摘的部分资料,有些不太明白,还请您帮忙分析一下:“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 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 办理变更登记” 其中什么叫附条件赠与?比如说像我员工说要拿10万块进来,但不享有实际股份,我可不可当这种情况就是附条件赠与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