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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4日上午9:12分,我父亲在某某北路新华光门口斑马线过马路时,由于一面包车在斑马线上掉头,运动过程中造成往团山方向的一直行无牌摩托车为闪避失控撞上在斑马线上的我父亲,造成我父亲当场死亡。摩托车司机和乘客摔倒并受伤,但在与面包车司机交谈后逃逸。通过目击证人我们找到面包车司机,并由交警扣车协助调查。交警通过市以及省两级司法鉴定认为面包车车身上的擦痕无法确定与摩托车有关,但我方查到临近建设银行监控录像,清晰显示是面包车在斑马线上突然运动造成直行摩托车闪避而撞上我父亲。现交警认为摩托车付主要责任,面包车附带关联责任。我方认为因为面包车的突然确定造成摩托车的事故,应该是面包车付全责。请问律师,如果我们不认同交警的事故认定和调解,打官司你能有多大的胜算?我们想委托你作为进行法律诉讼,收费情况如何?谢谢!现在我在珠海,我可提供监控录像和擦刮图片。

交通事故
2010-05-06 1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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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