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绵阳市的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承包合同,中午十二点签的合同,可在下午四点左右公司里的人跟我说让我不做了。但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他们说他们签的合同的甲方要派人来做。他们公司这个合同的成本分析和预算我都跟他们做了。而且他们公司在绵阳,我在成都,他们一 谈该工程上的事就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也从来都没有跟我说过我去的费用 该谁出这问题)。我做钢结构劳务的,他们对钢结构跟本不 是很懂,所以所有的预算和 成本分析都要我跟他们做。还跟 他们公司做过一次方案,因为他们的甲方一会要改方案,一直没有定方案。我 不是设计师,我做方案要找设计师做,也是要出费用的。我想问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我 是不是有权利找他们赔我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