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和男方都是外地人,他们两也没有领结婚证,但已经有孩子了,现在快3周岁了,现在我姐姐要和男方分开,孩子我姐姐想要现在孩子在我姐姐这边生活,男方不肯给抚养费,我姐姐要起诉他,但拿不到他的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也不肯开据证明,如果说拿到了男方所在公司开据的证明,那怎样可不可以起诉他呢?如果起诉孩子判给我姐姐的机率有多大?希望各位专业人事能尽快给我详细的答复,在些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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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姐姐在上海工作和居住满一年以上了吗?是否交纳了综合保险了呢?如果具备这些条件,是可以在上海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要求孩子生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如你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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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起诉,孩子归哪方抚养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等情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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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要起诉他,只需要知道他的住址就可以,不需要暂住证,如果你姐姐可以证明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孩子判给你姐姐的概率比较大。起诉时可以要求孩子的父亲以后每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你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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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男方不肯给抚养费,你姐姐要起诉他,有些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调查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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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们没有登记结婚,没不需要离婚这个程序了,就小孩抚养及抚养费这方面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目前来看,小孩判给你姐的可能性很大,对方出抚养费。起诉只要到对方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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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