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与我老公结婚一年、他婚前有两处房产、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婚后我们写了一份双方协议书——协议他的房产属于夫妻同共财产、有他的签名和手印。还没有公证,如果公证了有没有效果、算不算同共财产?
假如以后离婚了、我能分到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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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赠与,房产证变更登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变更登记前仍属个人财产。如不公证,变更登记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如经公证则即使未过户也不得撤销。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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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情况来讲还不能保证达到你的预期效果,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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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方有效。有法律问题可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可风险代理成功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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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