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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2月份在一次坐车回家的时候,为了快点回家打了一的车。在我们这儿基本上什么的车都有,多的都是以QQ那种车为主的,当时我不知道他的车不是跑出租的,我上前问他去西坡(我们这儿的地名)吗,他说去,我说多少钱,他说10元。当时车上一共连我四个人,在回家的路上,因为他转弯太快导致车翻到了沟里,导致我的腰1压缩性骨折,住院加治疗共花费近3万元。刚住院时他家里来过人看了一下,见我还活着就再也没出现过,也没谈过赔偿问题。这让我很气愤。事后我才知道他那车不是跑出租的。可当时为什么他没有提出他车不是跑出租的,而是直接说了一个车费,三个月过去了,现在除了能正常的生活自理外啥也不能干。我想问下这种事能不能对他提出民事诉讼。如果赔偿,我能提出哪些方面的赔偿。 注:因为车没到目的地,所以当时还没给他钱。

交通事故
2010-05-05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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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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