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一开始经人介绍时,女方的母亲就和介绍人说如果我们两个人成了就给我买辆汽车上下班用,我不是贪图一辆汽车,我自己也买的起,再说现在女方陪嫁带汽车的也很正常,主要是我对女方很满意,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我们就准备结婚了,我们领证后女方也确实给陪嫁了一辆汽车,可是结婚后我们吵架了,女方回自己家了.我父亲想和女方家谈谈都被女方父亲以听我电话吧为由拒绝了,而后女方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将陪嫁物品全部拿走了,把汽车也开走了,显然女方已经不打算和我继续生活了,还传话说我给她的礼金只退给我一半.我的意见是:她想和我离婚,我给她的礼金她应全部退回,我也不想要她的陪嫁,两清最好.可是女方说只退回一半的礼金,不讲道理,既然她不讲道理,我也就不必客气了.因为我上班的单位离家远她们家当初就是说给我买得汽车上下班用,我有车本女方没有,我想咨询律师可不可以认定汽车是女方家赠与我的或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汽车.如果她们家现在伪造了一份赠与女方的协议,还有没有可能按我的想法来争取到我应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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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精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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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属于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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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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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为女方家长对你们夫妻婚后的赠与,该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再伪造协议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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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这辆汽车购买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礼金问题如果是婚前给付的彩礼,结婚同居后,法律规定不予返还。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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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女方或其父母在婚前购买,则属于其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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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