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4月份在青岛因工受伤,现在出院在家,工伤还在鉴定中,应该是十级工伤了,我想问一下我都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具体点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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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得到和当地标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金依照当地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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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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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