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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手工伤,现在还没有完全好。还在治疗当中。但现在关于工资的事情,但公司说只付给我工资底薪的7%还要扣生活费用。这是合法的吗? 因为我的手做了两次手术,皮是移植我大腿上的皮。也许好了我的手也不是很灵活。还会有伤巴。这样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吗?等待你们的意见!!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5-05 18:24: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期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如构成伤残,应当要求赔偿。
  • 1.劳动者在工商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
    2.如果经过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的话,由保险机构从保险基金中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 可能先要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根据鉴定等级追讨伤残赔偿金。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等。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 因为工伤,如果你的手落下不灵活、伤疤或者其他功能性缺损,你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了鉴定结论,我们好作相应的解答。如有不详,欢迎来电咨询。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你先按以下程序走:先在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愿工伤认定,再向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 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应尽快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单位支付,另外单位还要照常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
    经治疗后后,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要按以上的标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十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18个月。八级为29个月。7级43个月

    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不合法,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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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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