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09年6月进入这家工厂,一直做到现在,突然之间,公司出通告说工厂经营不善,要将管理人员降为技工,员工所有人的工资从2010年5月份开始按佛山最低标准920元每月扏行还不包食宿,另外在5月4号不签劳动合同的算自动离职。而从进厂到现在从来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过社保。到昨天又要求工人签4月分工资条,员工没人去签,今天又通告说放4天假。工厂是两个股东,一个投资人,一个经营人,据说经营人是借投资人的钱入股的,分别占51%和49%,法人代表是没钱的经营人。请好心的正义的律师为我们主持公道,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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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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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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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没有卖社保,可以要求对方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务关系的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履行的话,你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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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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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每月双倍工资,另外还可要求补交社保,你还可以要求按原工资待遇执行,如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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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