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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2004年至今在某县级单位工作近6年,但在此期间 单位未曾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也无基本的五险一金保障,我想了解一下虽未有合同约束,但在事实上已产生了劳动关系 是否可以诉诸法院要求拥有上述权利。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5-05 11:15: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你主张权利而言更加有利,你可以主张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款。第二、6年的社保费用款。第三、如果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你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六个月公司的补偿款。综上,如果你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对你非常有利。详情请电话咨询。
  • 你介绍说是在县级单位工作,你该是公务员编制或是事业编制,公务员的保险问题可以通过向上级单位申诉解决,事业编制可以直接向社保局要求解决,如果你只是普通的无编制人员,社保问题可以直接向社保局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可以先找劳动局监察大队,不行在申请仲裁。
  • 可以要求补交全部的社保医保等。还可以要求对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11个月)。
  • 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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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