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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结婚到现在四年半,自从我们结婚我们感情就不好,我们可谓三天一下吵五天一大吵,就这样我们过了有一年多点吧,但绝大部分都是在她娘家住,然后愈演愈烈,无奈之下我们分居了,在分居期期间她父母伙同她本家亲人把我结婚买的家电家具和生活用品都给搬走了(问题一:我们结婚以来没有创造过财富,我们根本没有共同财产,那些东西她该搬走吗?)。事情发展到现在我感觉没有共同生活的必要,所以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没有判离,说让半年后再次起诉才可以判离(问题二:调解无效后我不明白为何不判离?为何半年后再起诉才可以判?)。我们现在分居都快三年了,她父母就是不同意离婚,想让我家赔偿讹诈我家田地和钱(问题三: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共同创造的财富,而且她家还把我结婚是买的东西拉走了,我该补偿她吗?)还有一点,当初我们没有结婚之前她们家占用了我家国家分配的庄稼地盖了有一间房屋说是做面条,然后我父母就租给她们家了,到现在我们要离婚她们家这两年没有给我们租金而且地也不给,现在我父母想把地给收回,当时答应她们家双方没有立字据全是口头协议(问题四:我父母是否能把我们家田地收回?她家是否该补给我家两年租金?)。

经济相关
2010-05-02 17: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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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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