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岁的孩子(家就在溜冰场外8米开商铺)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溜冰场(滚轴溜冰)观看区,家长未看管好孩子,孩子趁工作人员不备跑入溜冰区被溜冰者撞伤以致腿骨骨折。溜冰者逃跑了,请问溜冰场对此事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占多少?求高手指点【注:1.此孩子的家长没有进入溜冰场溜冰,而是坐在观看区的椅子上放松对孩子的看护。2.溜冰场在明显位置有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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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场是有责任的,同时家长也有责任,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溜冰场和家长的责任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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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不力,溜冰场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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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场对此事是有责任的!应当承担一半以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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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溜冰场又一定的责任,不大。主要责任在孩子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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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当承担一定的看护不力的责任,撞人者应当承担责任,溜冰场也应当承担一定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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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在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这个责任主要由撞伤孩子的人承担,孩子的家长承担一部分责任,溜冰场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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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