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8月购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的房子,按开发商合同12月中旬交房,交房后90天内办好产权。但是,其交房后,1个月才能办理房产证,办完房产证后还要4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土地证。由于按照正常情况,两证应该时间间隔不会很长。因此,我于4月19日通过中介将房屋卖出,并约定于4月23日预约银行办理解押。但是,拿到房产证后接到开发商4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土地证的说法,我们不得不推迟办理相关手续。卖方已付给我一万元定金。如果买家提出解除合同,请问买方算不算违约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