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一我借我同学的相机被偷了,相机是她姐姐买给她的,因为是学生,一直没钱还给她,也有得到她的谅解,现在钱准备好了,本来准备五月一放假的时候买给她,前几天她突然告诉我必须在四月二十八号给她,我也很急,就四处查询关于相机的信息,想赶紧买了还她,但是在28号下午,我正在上班,她到我公司大吵大闹,当着我公司所有人的面,羞辱我,让我那天必须把相机给她,对我很凶,晚上她的姐姐就一直打电话,发短信骂我,扬言说我的名声在外,如果我要是有什么不妥,就找到我老家去,我和我同学年前是同事,后来被公司开除,29号下午,我去电子城给她买相机,她的那款已经停产,找不到了,我准备给她买一个统一牌子,但是高一档次的,680元,但是她不要,说她零八年买相机的时候是1200多,我必须买个同等价值,并且和她的一摸一样,要不就给钱,本来说相机值800元,今天早上又说必须不能低于1000块钱,否则就闹到我老家去,或是闹我公司,让我名誉扫地,买相机她不要,明摆着欺负人,勒索,我欠她相机,我并没有说不还,但是她的无理要求我接受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