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三里屯3.3门前发生的(路很窄,好像就2道)。出租车在机动车道上,乘客付完钱,开车门,3秒种后有一电动车撞到车门。(电动车很快)。骑电动车的人被自己的车挂伤。乘客和的士司机先把人送医院包扎,再路上打122报警。处理完之后到交通队签事故书。的士司机说走保险。
(出租车师傅没有提醒,停车在机动车道上。没靠在路边。)
请问:
1.乘客有多少责任?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司机的全责。但没有说乘客和司机有没有什么责任比例关系,乘客该怎么办呢?( 交警告知要知道谁的责任是多少需要法院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