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单位工作做外贸,现在离职在另外一家不同行业的公司做。但是由于自己在前面一个公司做的比较久,对产品比较了解,因此自己做了一个网站,网站上有他们的部分产品图片。最近我在发开发信的时候,无意见发给了他们客户,结果他们客户告诉了我之前的公司,现在之前的公司要告我?请问如果他们要告我,我要担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自从他们打电话给我后,我已经把网站的图片撤销掉了。而且我确实是无意中发的,网站是做做玩的。
急切希望你们可以答复我,谢谢
互联网纠纷
2010-04-30 15:5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