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我与女方结婚,女方在听说我结婚前捣蛋要求需给女方压金五万,这五万不在彩礼之中,2月10举行仪式正式结婚,在3月2号我们这都有新女婿住正月的说法,我住完正月,我想让我媳妇陪我回来,在好言相劝下还是不跟我回来,我问他不跟我回来的理由他不说,后来我赌气的说你不回来我们就离婚,我是在跟他开玩笑,结果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妈妈,他继父回来不问清事实就要他和我离婚,当时比较冲动,说了一些不尊重长辈的话,他们就要和我离婚,请问我该怎样做,用很多人去调解劝说,都不管用,我自己去登门道歉,跪下承认错误都不管用,我该怎样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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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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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鉴于你们结婚时间较短,你可以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具体情况,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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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缓一缓,实在不行的话,只能离婚了,彩礼部分可以主张返还,法院一般也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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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们这个情况只能使用第三个条款,需要取证。所谓押金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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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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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找人调解不离婚,如确实要离,你能主张五万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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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