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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公司总共投资50万元,其中我自己出资20万元,朋友出资30万元.出资的方式不是按照正常的操作方式把资本金打进一个共同帐户然后运转,而是先各自为公司购买一些固定资产等,所付资金作为出资额度以待年底按股分红.但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在申请的时候只填了5万元.现在是朋友在管理公司,我没有参与管理,请问我要怎样保证我的权益?需要公司给我什么书面的证明来证实我的出资额度和实际所持有的股份?到目前为止我们合作还算愉快,但是不敢保证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像我这种情况我还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先多谢各位律师指教!!

公司企业
2010-04-30 05:44: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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