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未婚先孕的女孩,现在单独带着一个半岁的小孩,男方现在对我不闻不问,并且把我看成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造成我现在这种处境的是男方的姐姐。由于我和男方是安家乡做媒的方式在一起的。所以我只和男方在一起同居两天然后就分开两地打工。知道自己怀孕之后我通知他并到他那边住了一个多月之后就回老家待产。之后我在老家生下一小孩。她在我带着小孩回娘家的时候到处散布我的小孩不是她弟弟的。是个野种。造成我现在不敢出门,男方也不理我。
关于小孩,我敢做鉴定。
现在我要问的是男方姐姐的行为有没有构成诽谤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