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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2010年4月3日我父亲驾驶摩托车(该车什么手续都有,也上了保险)在巴州区城郊公路上与一本地牌照小轿车发生碰撞,车主为女性,她在超车的时候挂倒了我父亲的摩托车,导致我父亲右脚骨折。事故发生后,我父亲在医院治疗至今,医药、营养费全部都是自理的。小轿车车主一直未进行任何赔付。因此,我们就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但是对方说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还没出来,不能说事故中她就必须承担责任。我们几次向交警方面要求做出事故认定书,但是交警总以领导出差了,不能签字为由一直拖着。我们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10-05-05 15: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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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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