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10点多,我老婆肚子隐隐作痛,在0点左右痛的厉害,就去了医院做检查,医生在咨询了病情以后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共花了900多也没有确诊什么病,只说看病人情况很有可能是阑尾炎,或是腹膜炎。但也不排除其他的原因,要开刀后看了再说。阑尾炎可能较大,可能已经烂的穿孔,说要立即手术。我想病还没确诊就开刀不太放心,医生就说要是延误病情我们自己负责,并让我签字为据。后来5点多的时候我们转院去了大医院检查,检查为肠梗塞。吊吊水排排便就好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第一家医院要求赔偿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