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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 我是一个22岁的女孩子,我于去年10月份到东莞市,东坑镇一家职业培训学校担任模具老师,因为当时没经验,前两个月作为实习,没拿工资,于今年2月26号过来上班,学校承诺没月给1500的底薪加提成的工资,但学校并没与我签订合同,我于4月2号跟学校提出辞职,当时他们答应了,并说不用写辞职单,现在月底学校却不承认我辞职的事实,说口说无凭,请问我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应拿的工资吗?我们这有压一个月工资,因为我还没拿过一个月工资,所以没有工资条,

合同纠纷
2010-04-30 06:03: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 只要你能证明你在该学校上班就行了,比如有学校的教师给你作证,或者学校给你发的上岗证等。
  • 1.用人单位应当向你足额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工资25%的赔偿金,并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针对辞职,由于你当时没有提交辞职申请,在证据方面可能对你不利。但是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提前三天通知可解除劳动关系即可离职。
    3.建议以挂号信的方式提交离职申请。
  • 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站投诉处理
  • 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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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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