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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5日,我弟弟酒后骑踏板车横穿马路被一辆超速吉普车撞死。责任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大约是25万,没有精神损失费。请问合理吗?现在法院判决已经下来三个星期了,对方还没把赔偿给我们,反而起诉我们赔付修车费。对方这么做符合法律规定吗?我们应该怎么做?请帮帮我们!

交通事故
2010-04-28 1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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