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找了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先跟我单方面(买方)签订了意向书,并收取了2万元押金;收取押金后一小时,中介公司电话说卖家由于贷款抵押,交房时间要按预定的5月31日推迟到6月30日;并在意向书空白处擅自填写了要求我(买家)承担卖家所有的税费(包含不满五年的营业税)以及2%的中介费,并单方面让卖家在协意向书补签字。当我准备签订合同前一天,要回意向书时,发现空白处填写不合理,要求与卖家见面了解并协调关于房子抵押事项以及卖家税金强迫买家支付的不公平问题进行交涉,但是卖家拒绝见面,中介公司态度强硬,一再表示我目前做的只能是签订购房合同付出首付款,否则就没收押金2万。
请问:我的2万押金,还能要回来吗?对于中介和卖家的态度,我很不满意,有些强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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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向金可以要回来,合同本来就应该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的,中介擅自添加了你不能接受的条款,是在侵犯你的权利,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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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你的说法。可以要回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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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可以要回意向金的,详情带了意向书和律师商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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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你签字的时候不注意划去空白部分,或者要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现在让对方钻了空子,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中介事后填写,否则主张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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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您的陈述,中介擅自篡改意向书,造成购房条件变更,不是您的责任,您依法可以要求返还意向金。 但取证、起诉等具体方案需要与律师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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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