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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区别?

民事相关
2010-04-27 16:52: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两者之间仍有不同,它们的区别是: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时效中断则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同。

    (二)根据的事由不同。时效中止依据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而时效中断则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

    (三)产生的效果不同。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而时效中断则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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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