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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体设备厂要什么条件?要多少钱?要什么证?

公司企业
2010-04-27 16:15: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个体工商户无注册资金的要求。
    但为了将来少承担责任,建议你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可代办。
  • 开办流程及费用。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二、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不需要向国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为10-20元/户。

    三、关于发票问题
    (一)、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2、纳税人到主管地税局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1份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发票购领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关于税收问题
    1、营业税:以营业收入额的依照5%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3%计算缴纳。
    有的省份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1%(或1.5%各省不一样)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营业收入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其内容除告知你核定的营业收入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4点的内容。

    至于经营项目的选择我认为您上面列举的全填报上,一次性到位,免得下次需要增加项目时又要变更工商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值得提醒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但超经营范围经营工商局处罚是很严的。所以,建议经营范围还是一次性到位为妥。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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