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5年参加工作(售货员),2005年身体不适,与单位签署退养协议回家,2010年协议到期,单位通知回去做保洁。现在年龄45岁,女,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由于当初工作是长期站立,就患上颈椎病、腿部静脉曲张,我想休医疗期,请问这期间工资是多少?医疗期过后企业是否能辞退我、具体补偿是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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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单位不能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医疗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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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职业病的话,单位就不能辞退你。应该给你发基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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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认定为职业病,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如果不属于职业病,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您可以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
3、休医疗期当然需要医院的病假条。是否有优惠政策可以咨询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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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