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里最近遇到了关于拆迁款分配的问题,我家里现在住的是公房,由我和母亲共同居住,承租人是母亲,马上要动迁,大概能得到20多万的动迁款。
可我最近才知道,我母亲曾和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拆迁款37分,母亲拿3。那样的话,就是母亲只能拿到6万,14万给人家,这是不是侵犯了我应得的部分;或者应该是拆迁款我能拿到一半,我母亲在她的部分里履行协议,只需要给人家7万;还是她的十万都要给人家?
对了,那份协议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
问题比较急,请各位专业人士给我拿拿主意,提些建议,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