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几号,甲方因资金欠缺,邀我入伙,承诺给我30%的股份。后来,合同丢失。2008年10月,甲方写了一份收条,注明金额、用途及所占股份,并写明合同期满后双方结算。现甲方所干工程已经完工一年多。开始甲方承诺以新首付的房子作抵押还我的本金,因为房子一直没有修建,所以一直没有兑现。现在房子竣工,甲方有意赖账不想履行当初的承诺,而且连本金都不想还。 事情经过大概就这样,恳请各位律师帮我解难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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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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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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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