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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 领着4个会社弟弟 下半夜去吃饭,然后在那家饭店 看见了 几年以前的一个冤家,冤家的意识就是 这个人 去吃饭领着我弟弟 然后这个人 吃完饭 钱也没给就跑了 , 害我弟弟 白交了 500多元的人民币 本来是 他请客的, 然后那天的下半夜 在饭店的屋里看见他了 , 然后我弟弟 先出去了 ,出去的时候叫他的社会弟弟 进屋教训他 (没说杀了他) 然后那些社会的弟弟 进屋 完了 刚准备要动手 他们就先动了手,然后那些社会的 弟弟们 拔了刀 就往里刺了几刀 ,当时没死 是去医院 抢救的时候 流血过多死了 。 然后开庭 第一次 开的庭 开庭结果是 8年 死者家 要赔偿金 148万 ,我们当时愣住了 ,然后要申述 等了 快 半年了 ,第2次 结果是 判14年3个月 赔偿金要 46万 现在就是 这样的情况 , 请各位高人 说说这样是不是 有点冤 是不是 太多了。 补充一下 案发人是 4个人, 我弟弟一个 社会弟弟3个

刑事案件
2010-04-25 16: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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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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