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在浙江一家 私人工场 做工时,手不慎被机器带进,手指被碾断,并且整条手臂尺骨多处被碾断。经过两次手术之后,现在还在住院期间。但是老板给的医疗费用已经不够,还倒欠医院医疗费。此时工厂老板不肯再支付医疗费了。请问,他可不可以享受劳动工伤待遇?面对老板这种态度,他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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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老板坚持不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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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前提是被认定为工伤。你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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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你的亲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请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后,凭工伤认定书,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场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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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如果工厂未交工伤保险,可以直接起诉工厂,要求工厂支付。
工伤认定下来后,不仅医药费由工厂赔付,工资等还得由工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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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