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2月我收到他的离婚起诉书,定于10年1月开庭,我把答辩书送到法庭,还有我半年前引产的病历(是因为发现孩子畸形当时我已怀孕7个月才引的产),他却在起诉书中写到我是坐公交车流的产,还有我们的存款条,其中写明我的意见,我不同离婚,如果他执意离,那么我并不是过错方我要求赔偿,但开庭时我不想和他对薄公堂所以没去,3月法院来传票中写明调解,我并没有签收,也没有去,现已4月底了快到6个月了,法院和他都没音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就是假如缺席处理的话(我们这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