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帮他亲家收账把欠款人带到成都一家旅馆,在谈事过程中发生口角,几个人失手把欠款人打死勒,我朋友没动手,而且还劝勒他们不要打,但是都 不听,后来是我朋友把死者送入医院,后来听说死勒就吓跑,现在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被定为故意伤害罪,请问,他的问题严重吗?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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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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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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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严重,他虽然没动手但仍是主犯,判十年以上、无期,死刑也有可能,但可能性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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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问题很严重。但如你所说的情节被公安认定,应不会判死刑。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建议聘请律师会见和辩护,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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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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