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刚承租了一家酒店,租给我酒店的老板,也是从别人手里转租过来的。我和这位老板再签租赁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现在签了协议,协议并没有到公证处公证,这份协议双方都签名按了手印,请问,这份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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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双方在自愿公平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是否公证,都是一样的。
2、至于协议的效力以及协议能否履行,要看你的上家与出租人的协议中是否有禁止转租条款。
如果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禁止转租条款,那么你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原合同中禁止你的上家转租,那么可能会导致你的协议无法履行。如果你知道不能转租,那么不能履行协议给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承担,如果你不知道不能转租,那么不能履行协议给你造成的损失由你的止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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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注意看看他们原来的协议中是否约定转租的限制,以免进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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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章真实,且原租赁协议没有限制转租赁,即使不公正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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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当面找个律师咨询。这样你的问题可以得到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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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原合同约定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转租该房屋,否则不论公证与否你的风险都相当大,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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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