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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40岁以后,因合约到期,单位不再续约,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如何支付?

公司企业
2010-04-24 20:56: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不再续约一般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看你的具体情形确定,而且还要注意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主张的项目。
  • 需要支付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补偿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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