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借给A 20万元,A有一处房产,借款协议上没有写明A房产做抵押。也没办房产抵押手续。现A已将房产卖掉或已转不明,据知A未成家的女儿名下有套房产,我现在能否向其女儿的房产起诉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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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只能要求A以其自己的财产偿还向你的借款。 如果女儿名下房产有A的名字,是可以要求执行的。如果仅仅是女儿的名字,则不行了。
另外,建议查一下A原来的房产的去向,是卖了还是送了。如果是赠与给他人的,有可能认定A属于“转移财产,怠于履行到期债务”,你可以要求撤销该赠予,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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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向其女儿女的房产起诉要求还款,你只能要求A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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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索要女儿房产。只可以向借款人起诉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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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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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向其女儿主张欠款。欠款人是A,只能向A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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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不要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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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向其女儿的房产起诉,建议快起诉吧,到时失去时效,和财产全部转移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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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向他女儿的起诉要求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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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