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因经理欠其1000多元钱不给,在10天前和他的另一位同事去找经理理论.经理说话很难听,2人气不过就把经理打了.但当时因为停电而没有目击证人能证明是他们两人打的人.但有人看到他们去过经理办公室. 现在经理提起起诉,并找人鉴定为2处轻伤, 分别为眉骨处开裂和鼻骨裂缝.我朋友在打架过程中并没有打经理的面部.昨天我朋友被公安局拘留了.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朋友要负什么责任吗? 还有其经理的鉴定结果有可能做过手脚吗? 因为我听人说经理的伤口并不大,伤势也不严重. 希望您能尽快答复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