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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中两车相撞,对方车主负全责,针对外伤情况,需要后续治疗费用,保险公司给能给予部分赔偿,剩余的差额与对方车主协商,对方说不负责补偿,让我起诉保险公司,请问,我有权去将后续治疗费的差额款起诉保险公司吗?除了一些正常的赔偿以外,我还可以向对方车让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4-23 21:07: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既然保险公司已经给予了部分赔偿,说明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剩余的部分应该由对方负担,如果对方不赔,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中对于医疗费的限额为10000元,保险公司只赔10000元,剩余的部分应该由对方负担,如果对方不赔,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你还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当然以上一些赔偿项目的计算也需要鉴定。
  • 交强险限额范围之外的部分,由对方车主承担。
  • 您好,保险公司是有赔偿限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赔偿。不足部分可要求对方赔偿,不予赔偿的,可诉至法院。欢迎来电详谈。
  • 后续治疗费用如果没有发生,保险公司一般是不同意赔偿的。但是,在后续治疗过程中如果实际发生了,可以再次起诉保险公司。建议您治疗终结后在起诉保险公司。还有,交通肇事的案件一般是将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通过审理判定责任承担的主体。总之,如果您是无责任一方,您的全部合理损失都是能得到赔偿的。您具体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可以参照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物质损失、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要依据您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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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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