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2008年8月发生车祸,肇事司机逃逸,经过多次鉴定,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下达,当我们申请执行的当口,父亲不幸与去年7月去世,法院要求我们提供我爷爷奶奶的生存状况,爷爷奶奶早已去世多年,我已将奶奶的死亡证明开具,但由于历史原因爷爷去的早63年,那时候我们这里公安局还没有对此建档,所以公安局无法开具爷爷的死亡证明,从而法院说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申请立案转到什么法院的业务局,后面有句话说,如果业务局调查出来爷爷奶奶的生存情况这事可解决,如果调查不出,他们已无能为力,事情已经2年了,请问热心人士,我该怎么办呢?因为我怀疑他们也无从调查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