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多次举报甲方违法建筑,规划主管部门已经认定为违法建筑。
为打击报复乙方,甲方派遣乙方不认识的人去乙方商店购买两个家电商品,10天以后,甲方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不是假冒伪劣,乙方还是同意甲方无理由退还。
几天后,甲方又要求乙方另外采购样品,乙方去杭州、义乌批发市场采购到两个样品,因为有三证,有保修,有地址,乙方不知道是否侵权仿名牌。乙方采购了两个样品交给甲方,10天以后,甲方确定仿名牌以后,付定价8000元要求按样品采购109个,乙方采购到货后,甲方又付款8400元,共计付款16400元。甲方为找到乙方偷税漏税把柄,故意要求乙方开出29600元发票,乙方没有偷税漏税。10天后,甲方随带照相机、录音机提货,商品装上汽车后,甲方在乙方仓库门口拍照片并举报乙方销售仿名牌商品,并且请电视台曝光。甲方打击报复成功,乙方名誉受到损害。以上商品在工商部门等待处理。
咨询:乙方因举报甲方违法建筑受到打击报复,名誉受到损害,是否可能受到经济损失,如何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