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来拆迁的时候,政府给了一套房,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过世了,母亲说房子是她的,但我觉得父亲过世,我应该可以继承的,我想问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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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的时候,先分割一半作为你母亲的财产,剩下一半发生继承,父母子女配偶享有同等继承权,你可以按房屋的一半价值除以继承人数的比例来继承并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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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如果你父亲原来没有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你是肯定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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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过世了,你可以和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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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和母亲有同等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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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并非继承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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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母亲均享有对该房屋一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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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一部分。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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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