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患者当初仅因咳嗽咯伴纳差住院,在医院检验科已作出患者对所有青霉素耐药的诊断,且家属已明确告知主治医生患者有类风湿性关节炎10余年及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情况下,作为专业的医疗人员,在用药时没有尽到高度谨慎的义务,对患者使用了青霉素等不当药物,致使其产生药疹。当家属发现患者皮肤产生水泡时,要求主治医生及时处理,但主治医生责任心缺失,仅开具了外用涂抹药,并没有及时停药也没有认真分析水泡产生的原因,更没有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处理水泡,最后导致患者因药疹引起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症而十分痛苦地死亡。据此家属认为医院应当对此事负全部责任。医院则强调其用药没有违反医疗规范,主要因为病人长期患类风湿免疫力低造成药疹,而且药疹具4-5天潜伏期,难以预见,同时家属曾拒绝使用激素类抗过敏药。故医院认为其没有责任,但通过第三方表示同意给予家属一定的补偿。我们想问按以上大致情况家属可要求医院补偿多少?类似的案例医院一般同意给予多少补偿?按照这种情况,通过协商拿到的补偿多还是走司法程序拿的赔偿多(扣除成本后)?望尽快答复,谢谢!陈生

医疗纠纷
2010-04-22 18:0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所属情况分析,医院存在重大过失,因承担赔偿责任。你所说的补偿方面,要结合具体的参数计算,如户口、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私了的情况下,根据本人所参与的案例,医方给出的数额通常远远低于法定标准,原因是医院负责人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建议先委托律师收集固定证据后,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行诉讼。
  • 协商属于双方合意处理的行为,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办理尽量维护自己的利益。
  • 通过协商拿到的补偿基本等于司法程序拿的赔偿。请联系我
  • 1.赔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扶养费、一次性精神抚恤金等费用。
    2.建议走司法程序。
  • 根据经验判断,医院有医疗过失,要负责任是肯定的。但医院不可能是全部责任,那么就涉及到如何划分责任。如果医院责任大,赔偿的就要多。因为具体赔偿项目都是法律明确的,这个变不了。关键是在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之前,协商谈判主要在于如何划分责任了。
  • 你好!
    已构成医疗事故!应当及时申请鉴定!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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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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