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做业务,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工作时期公司欠差旅费和业务提成1万多,并且公司没有为他办理劳动保险和扣压他大学毕业证,在多次催问下,公司不采取措施,2009年6月便扣留公司货款1万多,后公司不通知到本部北京开会也不催款,2009年8月公司以自动离职停发工资。2009年11 月公司控告职务侵占69977元。其中有5万多是经销商没有给,在他那里只有他扣留的确1万多。公安机关把他刑拘后,他家人还清货款并得到公司谅解,请问现在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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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数额超过了五仟元的立案标准,涉嫌职务侵占罪,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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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职务侵占罪。建议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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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数额1万多的货款。如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还可办理取保候审。可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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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