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诉讼中关于有财产争议的诉讼费用是怎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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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律师说的完全正确;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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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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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争议财产在20万元以下的,不收费,20万以上按0.5%收取。一般情况下有一套房产离婚起诉,法院只收取2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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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的具体标的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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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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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