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16年了,有个女儿快14岁了。 我妻子有非常严重猜忌思想,不准我和女同事多说话,经常偷看我的电话记录和短信息,不论谁打来电话,她必须弄清楚,否则就和我大吵大闹。有一次被告偷听到我的一个电话,非让我说出电话内容和电话号码,我不说,她就拿来菜刀砍自己不成,进而砍伤了我的两个手指。被告老是怀疑我和别的女人有男女关系,有一次半夜悄悄拿走我的手机,看到一条信息,怀疑是某女同事发的,不问青红皂白,就怂恿其家人到大街上殴打我及同事,还到处散布谣言说我和同事有男女关系。她四处张扬自己毫无推测的根据,我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面对同事的“询问”。夫妻双方要么冷战,要么恶言相向,使得我身心倍受煎熬,精神已接近崩溃边缘。 从女儿记事开始,两人就不停的吵,吵不好就向原告使用暴力,经常抓伤我的脸,有时还拉着我去跳窗台。 我们有一个门面和一套住房,但修时是以10000元的价卖的我妻子的大姐的两个门面的移民还房地基,当时又没有出手续,现在我要求离婚,妻子就说那不是我们的房子,是租的她大姐的房子。现在这房子没有办房产证,听说办也要先办到移民户头上了再转。想咨询一下我这离婚怎么才对我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